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化妆品领域标签“一号多用”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典型案例

来源:ayx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7-23 10:58:3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格外的重视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创新实施“零距离、零容忍、零事故”药品安全“三个零”监管工作机制,先后开展化妆品标签专项检查、“一号多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零容忍”查办一批化妆品领域违法案件,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增强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现将化妆品标签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情简介:2023年5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CQRZEN® 焗油膏(黑色)〔荻采生姜一支黑〕、CQRZEN® 焗油膏(黑色)〔生姜精华〕、CQRZEN ®焗油膏(黑色)三种染发膏其外包装不相同,且包装上标识的疑似名称的文字也不相同,却共用同一特殊化妆品注册编号,这一些产品涉嫌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易使消费的人视为产品的名字的文字,导致花了钱的人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

  经查,涉案三种化妆品外包装未标注注册人名称和地址,且该化妆品标注的“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易使消费的人误解为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为该化妆品的注册人,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中对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内容的相关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上述化妆品,并处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染发产品是特殊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一种染发膏对应一个注册证号。严查化妆品“一号多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旨在查处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号行为,规范标签管理,净化化妆品市场秩序。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上述化妆品,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消费者选购化妆品时,注意全外文标签化妆品并非高端高品质象征,产品的溯源和维权反而无法保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备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经营无中文标签标识化妆品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化妆品违法行为。

  案情简介:2023年4月,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群众投诉的位于融安县浮石镇某市场门口摊点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当事人一行6人在经营场所摊点以“免费抽奖”的形式进行有奖促销活动,其中现场摆放批号为OML0203的Marysophie ®shampoo柔顺去屑洗发露106瓶,该批洗发水标识生产企业与化妆品备案信息不一致。

  经查,当事人丰某以每瓶20元的价格购进“Marysophie®shampoo柔顺去屑洗发露”120瓶,生产企业为广东欧美莲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汕头市朝阳区和平镇下寨紫南路168号。当事人以流动摊点开展“免费抽奖”的形式进行有奖促销,对抽中洗发水的顾客以50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经向汕头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生产批号为OML0203的Marysophie®shampoo柔顺去屑洗发露非广东欧美莲化妆品有限公司所生产,该产品为冒用厂名厂址的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上述化妆品,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化妆品标签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力震慑不法分子,维护正规品牌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消费的人在参与各类化妆品促销活动的同时,需注意商家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提供化妆品的,应当依法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经营者义务。(通讯员 杨舜 唐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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