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晒“成绩单”下“任务书”

来源:ayx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8-21 15:53:03

  1月26日,2022年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系统总结2021年化妆品监管工作成果,全面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化妆品法规建设有序推进,全国化妆品监管人员在新法规框架下勠力同心、科学监管,取得了丰硕成果。2022年,监管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全力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守护人民群众用妆安全,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是我国化妆品“法规建设年”。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化妆品行业监管翻开崭新一页。一年来,全国化妆品监管人员举《条例》之纲,张监管之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化妆品监管之路。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条例》颁布施行后,国家药监部门快速推进相关工作。

  完成《条例》配套规章制定。《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于2021年8月6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施行;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已报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加快规范性文件制定。注册备案资料、产品分类规则与目录、安全评估、功效宣称、标签管理、生产质量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等相关文件陆续出台,基本形成了层次分明、体系完善、有机统一的化妆品全链条监督管理法规体系,为实现现代化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政策解读。在法规密集出台的特殊时期,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官网、官微、海报、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规释义和政策解读,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在化妆品行业和监管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化妆品监管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组建多元协同、科学高效的专业化监督管理体系是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基础。

  加强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和能力建设。积极地推进化妆品注册由“外聘专家会议审评”向“内审员主审专家咨询”过渡,建立化妆品注册现场核查机制,制定一系列技术审评要点、指导原则和内审程序,提升审评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工作效率;认真组织遴选首批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增选化妆品风险监测成员单位和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增聘国家化妆品检查员,明显地增强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

  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积极筹建全国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化妆品技术规范委员会换届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修订。

  积极开展化妆品监管科学研究。充分的发挥监管科学基地和重点实验室作用,组织并且开展特色植物原料管理、风险物质高通量筛查、快检和动物替代试验方法应用等系列课题研究,为科学监管探索新工具、新技术、新方法。

  2021年,全国药监系统综合运用注册备案、抽检、检查、不良反应监测、风险监测等监管手段,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优化产品上市前管理。基于风险管理原则,合理设置注册和备案产品类别;紧扣产品安全,调整注册备案资料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由事前“保姆式”审核依法回归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化妆品备案质量督查,确保上市快、责任清、管得好、质量高。

  提升抽检靶向性和处置有效性。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2021年,国家药监局组织抽检化妆品2万余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00批次,抽检靶向性逐步提升;通过跟踪检查、关联产品抽检、经营环节倒查溯源等措施,强化核查处置,做到“一抽追之、一追到底”;探索建立化妆品高风险信息“直通车”检查制度,以准确识别、快速响应、高效管控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飞行检查中严重违法的发现率达到35.7%。

  着力提升监测工作水平。充分的发挥不良反应监测“哨兵”作用,全国不良反应报告收集数量达18.68万份,同比增长32.12%,监测发现并依法处置严重不良反应500余件;针对网红产品、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黄体酮和苯超标等开展风险监测,为完善化妆品标准、补充检测验证的方法提供有力支持,有效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强化专项整治,主动出击,严查大案要案。

  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国家药监局将保护儿童安全用妆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护苗”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部署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检查生产经营企业超30万家次。湖北、四川、天津等地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中工作有序有力,取得明显成效;河北、江苏和广东等地严厉查处“儿童杏璞修护霜”“京儿”“诺必行”等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典型案件;福建开出我国第一张化妆品行业终身禁业罚单。

  严查大案要案。近三年来,全国查办化妆品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2021年达到历史上最新的记录的2.28万件,年均增长率达到61.9%。全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75个,抓获嫌疑犯259人,涉案总金额超过32亿元,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建立案件查办指导和激励机制。国家药监局编发《化妆品稽查检查手册》,完善重大案件查办有功单位和人员表扬机制,对重大案件查办工作靠前指挥、强化督办,鼓励基层主动出击、严查重处,形成了协同高效的稽查执法体系。

  2021年,国家药监局将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着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以信息化推动监管现代化。

  强化信息平台建设。构建注册备案新平台,实现产品全链条管理和系统之间的信息关联共享,有效提升化妆品注册备案效率和质量。

  实现注册备案全程电子化。受理、审评、审批、证照全程在线办理,在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领域发放电子注册证,具备即时送达、扫码验真、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

  探索智慧监管新路径。推动化妆品原料管理、注册备案、生产许可、检验测试、风险监测等各环节数据相互连通,对“化妆品监管”APP进行迭代升级,提高监管便捷度和公众参与度。

  2021年,全国各级药监部门广开渠道,进一步加大化妆品安全知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各界识妆、辨妆能力,引导各方参与共治共管。

  打造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品牌。作为“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举措,连续第三年举办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形成主动引导公众安全用妆机制。北京、山东、河南等地精心谋划、组织有力,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针对“刷酸”美容、“干细胞”化妆品、“促进睫毛生长液”、“食品级”化妆品、抗幽门螺旋杆菌牙膏等误导消费的恶劣行为,主动发布系列科普文章,及时遏制市场乱象,保护消费者权益。

  畅通交流渠道。将“化妆品监管”APP打造为权威的公众交流平台,畅通消费者查询和投诉渠道;主动听取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等各方意见建议,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形成共治合力。

  2022年为化妆品“能力建设年”,监管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推进化妆品新法规的平稳实施,严防严管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着力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法治是监管的有力武器和根本保障,要坚持用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巩固改革成果,用严格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完善立法。加快出台抽检、检查等上市后监管配套办法和牙膏监管系列法规文件,加强政策解读。

  严格执法。各地要严格监管工作程序、标准、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对法规设置的过渡期政策,要认真梳理节点要求,做好宣贯疏导,采取妥善措施推进有序实施,确保法律的严肃性。

  加强普法。各地要群策群力,充分调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界力量,加大对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的法规宣贯和培训力度,系统性提升对新法规的理解、执行能力;要与行业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消除行业疑虑。

  新的法规体系和监管形势对化妆品监管部门和行业都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亟须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提升保安全、防风险的能力。

  要系统提升审核评价能力。持续优化技术审评工作机制,提升安全技术评估、现场检查、原料安全评估等专业能力,以外审转内审为契机,逐步提升国家级审评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带动全国系统审评能力建设,全方面提升备案后监督检查能力,推进备案管理与日常监督有机衔接。

  要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以系统性、全局性思维整合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等监管手段,落实好化妆品高风险信号“直通车”检查制度,强化不良反应报告风险预警作用;快速推进化妆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不断的提高风险识别、研判、处置能力。

  强化执法办案能力。全方面推进检查、稽查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贯通,形成监管合力;继续发挥专项整治“利剑”作用,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类、重点领域开展严肃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虚假注册备案、使用禁用原料、虚假宣称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相关体系建设,组建全国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原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基础上换届成立技术规范委员会,整合前期已发布的技术方面的要求、禁限用组分、检验测试方法等内容,参考借鉴国际标准动态,修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推进安全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系统谋划,推进安全评价和风险监测队伍建设,制定功效评价、安全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发挥重点实验室、监管科学研究基地作用,针对行业所盼、监管所需、群众所忧的新课题,推进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研究应用。

  加强智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以“化妆品监管”APP为抓手,快速推进化妆品监管移动互联应用,提升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加快化妆品监管信息化标准制修订,加强化妆品品种档案建设与应用,实现智慧监管。

  以科普宣传为抓手,全方面推进社会共治,逐步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之间的竞争氛围,促进化妆品产业不断自我规范。

  继续发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社会影响力。总结经验,继续办好2022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扩大覆盖面,持续打造化妆品科普宣传的权威品牌。

  围绕公众关心和监管关注的问题开展科普宣传。完善科普宣传协作机制,利用行业内外专家的科普资源,加强与专业媒体和新媒体的沟通交流,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误导性强问题的科普宣传,引导公众避免消费误区,通过社会共治规范化妆品消费市场。

  继续打造权威宣传主阵地。发挥政务网站和官微等渠道的主阵地作用,持续优化“化妆品监管”APP,扩大影响力;组织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充分调动各级监管部门、技术部门和行业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不断的提高科普宣传内容的丰富性和问题的针对性。

  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化妆品监管者肩负的共同使命。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不仅有助于借鉴先进监管经验,做好我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也能够影响国际化妆品监管规则制定,助力民族化妆品品牌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积极参与国际监管政策交流。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的政策交流,吸收借鉴有益经验,及时回应通过外交等渠道反映的意见建议。

  加强技术领域国际协作。力争在2022年成为国际化妆品监管合作联盟(ICCR)正式成员,增强国际话语权,为全球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强化双边多边沟通。充分的发挥中欧、中韩化妆品工作组作用,了解国际法规动态,支持中国制造化妆品走向全球市场,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将党建与业务、廉政与监管工作紧密结合、一体部署,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化妆品监管干部队伍。

  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力量,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厚植监管为民情怀。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成效,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树立监管部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将培养造就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干部作为时代使命,加大正向激励、强化负向惩戒,培养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新时代药监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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